一、起草背景
国家、省、市近年逐步重视村卫生站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发展问题,村卫生站和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地区最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网底,切实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初级诊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村卫生站和乡村医生管理,保障确保广大农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,提高村卫生站服务质量和乡村医生服务水平,我局于2020年编制了《连州市村卫生站和乡村医生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连州市村卫生站和乡村医生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共7章四十八条。分别从适用范围、组织与管理、设置与建设、功能任务与业务管理、人员配备与管理、保障措施及附则方面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做出了管理细则。
(一)明确组织与管理 细则明确了卫生健康局是村卫生站管理工作责任主体,负责将村卫生站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;村卫生站为村民集体所有,村民委员会是村卫生站举办主体。
(二)明确设置与建设 细则明确了行政村卫生站设置标准、人员配置、命名原则、业务用房标准、室间设置、基本医疗设备等,为卫生站标准化建设统一了标准。
(三)明确功能与业务 细则明确了村卫生站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范围,承担的健康教育、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,需进一步申请审批后方可开展的服务项目等。列明除诊疗服务以外需要主动做好的依法执业、药物制度、医疗废物处置、档案管理、业务学习等内容。
(四)明确人员配备与管理 细则明确了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、培训与考核、职责与待遇,为乡村医生常态化管理提供了工作指引。
连州市卫生健康局
2020年8月12日